第六百二十六章 尾声卷(上)(1/1)

第六百二十六章 尾声卷(上)

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?没有经历过,便永远都不会知道。

滴答滴答,不知是什么声音,忽远忽近,又好像有饭菜的香气,飘进了自己的唇鼻。

女生苍白的面孔如纸片一般,毫无血色,她静默地躺在小木床上,静得仿佛一具没有魂魄的躯壳,只剩下浅浅淡淡的呼吸声,不知过了多久,她才动了动自己的眼皮,有了那么零星半点的意识。

雨停了,天亮了。

“渴好渴”她从喉咙里艰难地挤出了几个很干涩的字眼,“妈你在哪里。”

“醒来了?”

耳畔的声音异常陌生,就这么轻飘飘地滑过,再无下文,紧接着,似乎又有谁在拍打着自己的脸,她缓缓睁开眼睛,只觉得好累,好不真实。

视线模糊,几分钟以后,才渐渐变得清晰,眼前的场景她很不熟悉,印象里,她从来都没有来过。

这是一间非常简陋的小木屋,简陋到抬头就是木桩做的简易天花板,悬挂着一盏摇摇欲坠的煤油灯,房间的设施也只有一张桌子,几把椅子,还有看着虽然陈旧,却很干净的土灶台。周围的环境程清池不曾见过,不过还好,她不觉得冷,也不觉得痛,反而觉得安心和舒服。

这里,是天堂吗?

她是不是已经死了原来死后真的是另外一个世界?太好了.她还有知觉,她要去找妈妈,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,她好想她啊.

程清池觉得自己起身的时候还有些吃力,她顿了一下,又觉得很奇怪,死了以后竟然还跟活着差不多?她刚才隐隐约约闻到了饭香味,甚至还觉得非常非常饿!是那种好几天都不曾吃东西,饿到胃都开始隐隐作痛的感觉。

她敲了敲脑袋,唔,也会痛,由此可见,死亡也不是解脱,和活着也差不多,没意思。

程清池干坐着发了一会儿呆,暗暗点评了一下阴间的宿舍委实不怎么样,她掀开被子,打算下床,结果还未触及到地面,就被谁打断,退下一个踉跄。

“躺好,安分点,别乱动。”

诶,这个声音她好像在哪里听过,冷冷的,冰冰的,不过倒是怪好听的,就好像音乐家在弹钢琴,美妙的音符从修长的指尖飘逸出去。

嗯?程清池动了一下耳朵,细细回味一下,会发现很耳熟,就好像,好像.她绞尽脑汁地想了想,想了半天,想到头疼也没有想起来,不过却很有印象,并且印象很深,就好像是用光盘录制好这个音轨,然后将数据塞进了她的脑子里。

是谁到底是谁?

啊!小灯泡灵光一闪,她想起来了,是沈遇!那是沈遇的声音!

他也在这里?!怎么会这样?

程清池的心脏好像被人用力地拿石头砸了一下,随即开始控制不住地狂跳,震惊,惊讶,意外,各种情绪都夹在其间,她转过头,果然看见那个男人的身影。

好端端地坐在木椅上,看上去没有任何不对劲,肩膀依然平直宽阔,双腿依然笔直修长,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,眉宇之间还是那样熟悉地蹙着,不同的是,额前的伤口敷上了纱布。

“沈遇!”程清池大叫了一声他的名字,那个男人从鼻腔里轻微地发出“嗯哼”一声,然后他便听到她脱口而出,“你怎么也死了?!”

沈遇的额前瞬间垂下了好几根黑线,他扯了扯僵硬的嘴角,乌鸡鲅鱼。

程清池跳下床,激动地对着他左看右看,左边审视完再换一边审视,一双黑白分明的清透大眼,几乎快瞪出来,直接贴在他的身上,恨不得把他整个人都看穿。

沈遇额前的青筋跳了跳,连带着伤口都开始隐隐作痛。

他穿着一件非常不符合自己气质的格子衫,头发刚刚洗过,温和乌黑,细碎地垂在眉间,坐姿端正,整个人竟给人一种分外乖巧的感觉。

果然呐,果然呐,程清池忍不住感慨,这人一死,就是不一样!

光看也就罢了,她还对沈遇动手动脚,手也不老实安分,他就这样冷眼看着,心里不屑道,大难不死,胆子也变大了。嗯,他不说话,打算看她到底想做什么。

程清池又是拍他的脸,又是摸他的头,一边摸,还一边啧啧称奇。

“你怎么还跟活着的时候一个样,半点没有变啊.这是地狱使者给你发的制服吗?”她扯了扯沈遇的袖口,“哇,和你从前的品味很不像哎!”

沈遇从前,不是高定西装就是名牌衬衣,哪怕是平时不工作的闲暇之余,那也一定是各种各样昂贵的潮牌。

程清池表情迷惑,一本正经地问道。

沈遇:.

“妈的智障..”他实在找不出别的单词去形容她这种傻子行为。

程清池的身体一顿,然后伸出手指,颤颤巍巍地比划了一下,“哦哦哦这点还是没有变呢你还是和在阳间的时候差不多,讲话尖酸又刻薄。”

沈遇又扯了扯嘴角,阳间是什么历史厚重老土词汇?就算她真的觉得自己死了,能不能换一种与时俱进的洋气一点的说法?

程清池一把抓住了他的手,语重心长地劝诫道,口吻和个忧心忡忡的老妈子似的。

“我和你说,现在今时不同往日,你死了,就什么也没有了,在阴间,一切都从头开始,你最好别这么嚣张,小心被阴曹地府的鬼殴打,到时候我是帮不了你的。”

“你到底看了多少聊斋志异?”

沈遇问道。

程清池倒也认真地想了想,“呃,电视剧算不算?小说我是没看过,文言文看得比较吃力来着。”

“……”

问了等于白问,她显然还是没有反应过来,依然沉浸在自己已经死掉的设定里,并且坚信不疑。

“摸够了没?”

沈遇的双眸半眯,声线如昆仑山上的雪,又像珍珠玛瑙,大珠小珠落玉盘。

可把程清池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,吓得她立马松开手,恍惚间回到从前,大家都还活着的时候。

不过转念一想,大家都是死人了,怎么她还下意识地有点怕他?

完全没有怕的必要了呀,奈何桥上,轮回镜前,鬼鬼平等。

噢,等等,沈遇也死了。

她恍惚间才明白过来,他死了,和她一样。

这下原本还有点激动高兴的程清池,瞬间变得惋惜失落起来。至少她以为,她自己死了就算了,好歹他会活着。

看来大自然的天灾人祸,威力大过人的生命力百倍。

沈遇见她又莫名其妙开始感伤,“喂,想什么呢你?”

程清池重新坐回床上,双腿悬空,有一下没一下地晃动着,“也没想什么,就是挺感慨的,你说你这么嚣张一人,再撑一下说不定就活下去了,怎么,怎么也跟我一样,到最后还都是死了。”

“看来,还在做梦,要不就是摔坏了脑子,有后遗症。”

沈遇悠闲地翘起二郎腿,一脸无语,他不再说话,就这样静静地听她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。

程清池还真的挺伤心的,人活着可太艰难了,死多容易啊?

只不过,一想到死前死后也没什么区别,她伤心了一会儿,也觉得释然了。

“哎,你现在打算怎么办?”

程清池问沈遇,也不晓得他在阴间有没有亲朋好友,有个道理万年不变,不管在哪里,多个认识的人便多个依靠,多条路。

沈遇反问,“你觉得呢?”

这要她怎么觉得?

程清池拍了拍腿,“我肯定是去找我爸妈啊,你也该找个地方安顿下来,比如投靠你沈家列祖列宗,他们估计也在这里。哎……”她又叹了口气,“就是不晓得阴间是不是也得办什么程序,我看着和上面没什么区别,喏,还有灯,大概也一样复杂。新死掉的人总要开个什么新来的证明吧?”

沈遇再听不下去了。

他起身,靠近,抬起手就给程清池一个爆栗,痛得她眼泪都出来了。

“你打我干什么!”

她忍泪控诉。

沈遇面无表情,丝毫不心疼,甚至连自己的手都不心疼,力的作用是相互的,他这么大力气,应该也觉得疼才对。

“你觉得干什么?”男人居高临下,蹙眉,“鸡都打鸣了三遍了,你给我清醒一点。”

程清池揉着脑袋,一脸迷惑,他这是什么意思?

蚂蚁竞走十年了,那么久吗?、

“呀,小姑娘醒来了。”

这个时候,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进来,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鱼汤,上面泛着一层如雾一般的奶白色,散发着香味,一下子就勾起了程清池肚子里的饿虫。

“你都昏迷了三天了。”女人笑眯眯放下鱼汤,在木桌上布置碗筷,一边布置,一边看着她,“再不醒过来,我们就得考虑送你去县上的诊所瞧一瞧了。”

程清池没怎么明白,她是谁,这话又是什么意思?

“不过还好,我就说你没有生命危险。”妇女的语气分外温和,“倒是他,见你一直不醒,着急得很。”

这个“他”自然是指沈遇,那个男人站得笔直,听到这话,好像脖子里爬进了一只虫子,浑身不适。他轻轻咳嗽了一声,表情浮现出几分异样,不过程清池仍旧沉浸在自己那个恍惚的世界里,并未察觉捕捉到。

“我这是没死?”她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,又锤了一下自己的脑袋,嗯,真的疼,“我到底死没死?!”

“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,小姑娘,你可不要再胡乱咒自己了。”

程清池呆愣了一会儿,反射弧慢了好几拍,随即站起来,左右环视了一下自己,穿着的早就不是那件昂贵的礼服,而是换了一件农庄粗布的衣裳,布料虽然普通,却很舒服,身上的脏泥巴全都不见了,伤口涂上了药,仔细一闻,还可以闻到浅淡的药香味。

她的眼睛又机械地转了转,没死?没死??真的没死!!

程清池激动地几乎快控制不住自己,就差像只猴子似的在原地蹦跶几下来表达这种心情。

不是失而复得,也不是喜出望外,那是一种比高兴更高兴,比震惊更震惊的情绪。

沈遇就这样看着她傻乐的模样,大抵也是被感染,勾唇跟着笑了笑,下意识地又想插口袋,结果发现自己这件裤子是没有口袋的。

程清池上前,盯着沈遇那张俊脸,“你没死,我也没死,我们都没有死,太好了哈哈哈。”

她原本以为,在那种情况下,自己是死定了的!

果然老天爷不会那么狠心,也不会对她那么不公平。就是.就是她高兴过后,也有点点小失落。

如果死后真的有另外一个世界,那么她是不是可以见到爸妈?现在肯定是见不到了,她没死成,也不想死了。

大妈看了看沈遇,又拍了他的肩膀一下,“小伙子,快瞧瞧她还有哪里不舒服,我瞧着是没有大事了,就是,就是脑子可能还没有转过弯来,怕不是留下了什么后遗症?”

沈遇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她的脑子一直都不好使,所以阿姨,她没有事了。”

大妈爽朗一笑,“既然如此,那就一起吃饭吧,她睡了那么多天,是要好好补充营养。不然人一点精气神都没有,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。”

程清池是真的饿坏了,她感觉自己有一个世纪没有好好吃过东西,白花花的大米饭,香喷喷的鱼肉,她整整吃了三碗,才觉得蹭吃蹭喝,不好意思。

她放下碗筷,抹抹嘴唇,脸色红红的,“我,我吃饱了,不吃了。”

沈遇则是坐在旁边,慢条斯理,又轻描淡写地瞥了她一眼,“你确定吃饱了?”

她想想,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吃,因为饿太久了感觉现在才只有七八分饱的样子,但人家阿姨也不容易,她的脸皮也不能这么厚不是?

“吃饱了!”

她的声音很大,大到足够证明自己恢复了元气。

沈遇倒是没有说话,而是把她的碗拿了过来,将自己碗里的米饭又分给了她一点,“吃吧,不许剩下。”

程清池被这一举动惊呆。

这..还是他所认识的沈遇?要知道,曾经她和他同桌吃饭,他都嫌恶得不得了。

同一碗饭呐.她拿着筷子,盯着那白花花的米饭发呆..沈遇敲了敲桌,“愣着做什么,冷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
没错,冷了就不好吃了。程清池立马端了起来,大妈笑着为她舀了一勺鱼汤,“这姑娘吃饭的样子可真香,就让人看了就有胃口。”

她不管饿不饿,对于食物都是非常友好的,好吃的不好吃的都来者不拒,更加不会浪费粮食。

程清池一门心思地填饱肚子,两腮鼓鼓,不安分地动来动去,像只仓鼠。

大妈的手艺很好,鱼汤味道鲜美,其他小菜也非常可口,她觉得很熟悉,大概天底下妈妈做出来的家常便饭,就是这样吧。

她吃着吃着,动作忽然慢了下来,眼眶湿湿的,有点酸,也有点难过。

“怎么了,孩子?”

她忍住,摇了摇头,“没事没事。”

程清池想,自己之所以能够活下来,一定也是因为妈妈在冥冥之中保佑着她吧。

吃完饭,她总算感受到了灵魂的重量,肚子里有东西,人也觉得有了力气

程清池这才了解到,这里是茫茫山谷里微不足道的一处小村落,封闭,落后,村民自给自足,倒是也足够维持生计。

虽常年不与外头联系,但也有最基本的通讯设备,大多数居民以种地为生,性子宽厚老实,将这小小的地方打理得井井有条,不似其他农村那样又脏又乱,四处都是牛羊的气味,反而是很干净优美,和江南水乡差不多,也是个世外桃源之地了。

而她暂居的地方,只生活着一个差不多快六十岁的大妈,姓刘,看着很年轻,丈夫早逝,含辛茹苦拉扯一双子女长大,现在人家也有出息,女儿去外念书,儿子则在做生意。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,她一个人,开了个小药馆,乐得清闲。

大妈为人善良,不然也不会要程清池和沈遇这两个身上没半毛钱的穷光蛋住那么久。

至于是怎么得救的,程清池因为昏迷,所以一直不晓得,她有跑去问沈遇,不过那人穿着大妈儿子十八九岁时期的校服,大抵是觉得很别扭又烦躁,脾气暴得很,只瞪了她一眼,似乎不告诉她原因。

程清池也没办法对他生气,一来是觉得再怎么样两个人也算同生共死了,忍忍就忍忍,二来,也是觉得沈遇这样真的很搞笑。

大妈家里只有儿子,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,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。

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,没有什么违和感,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,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,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,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。

他现在看上去非常像以前那种长的好看,众星捧月,脾气却很差的学校校草。她想,虽然他早就过了读书的年纪,在商场也历练出了成熟凌厉又沉稳的气质,可没想到,竟也会有这样青涩脆弱的时候。

嗯,程清池也知道自己的形容不大准确,但依稀也足够看出他二十岁左右的影子,大抵也是个行走在人间的祸害。

她憋着笑,沈遇很不友好地瞪着她,“笑够了没有?”

行行行,不笑了,程清池连连点头,“我就是想问问你,我出事之后发生了什么,可你又不愿意说。”

沈遇的口吻不咸不淡,“知道我不想说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,走开,别烦我。”

不烦就不烦。

程清池心情愉快地“哼”了一声,算了,也不必和他计较。

他俩被人好心大妈收留,又没钱又在这片地方查无此人,沈遇哪怕在x市呼风唤雨,现在落魄了,凤凰不如鸡,谁还晓得他是那个堂堂沈少?怕是拼了命地拿新闻报纸去每一个人面前晃悠晃悠,也只会换来一句冷漠的,“哦,这人是谁?”的态度。

事实上,沈遇也试图这样做过,他想着,活都活下来了,还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处村庄,离出山就一步之遥,他总得再争取一下,可他又没有钱去托人办事。

起先,他的态度还端着,死活拉不下来脸,做了很大的思想挣扎才问别人,有没有听说过沈氏集团?结果那人迷茫地摇了摇头,然后反问,“那是个什么?菜市场吗?”

沈遇的脸色瞬间就垮了。

由此可见,他还没迈出那一步,就被无情地打了回去。然后他也豁出去不要脸了,想着不要在这个破地方待,必须得尽早出去,四处在街边问东问西,甚至连坐在家门口嗑瓜子的老阿婆老爷爷都不放过。

结果可想而知,他什么收获都没有,沈遇穿着人家的衣服,还被街边的大爷大妈们乐呵呵地打趣儿,“哪里的俊小伙儿?我瞧你眼生得很,是不是新来的?”

“嗯。”沈遇硬着头皮点了点头。

“来来来小伙子帮我把这些东西搬一下.”

人老太太非常高兴,自来熟地冲着他挥挥手。

沈遇:“.”

他皱眉为难,颇为烦躁地挠了挠头发,左右环顾一下,到底还是走过去,把那些粮食货物替老奶奶搬进了后院。

老奶奶看着已经是耄耋之年,瘪着嘴,弓着背,走着小碎步,看着还算精神,说话吐字也非常清晰。

她一个劲儿地夸沈遇长得好看,又问他今年多大,在哪儿读书..

沈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,又不好意思摆着一张冷脸,毕竟她是个老人家,他含含糊糊地应答着,说话间就已经把东西搬完了。

这一天天的,都特么是些什么事儿。

程清池的心态就要比沈遇好太多了。

她觉得在这个小村子里生活应该也是一件很舒服的事,但她晓得,沈遇不属于这里,而且他们俩也不能一直霸着人家的房子,赖死赖活,蹭吃蹭喝,不愿意走,得想办法出去才是。

他们两个要钱没钱,要人没人,又病又伤又残,卵用都没有,就差用“废物”抱团四个字来形容了。

程清池还算积极乐观,沈遇倒也没话可说,只能尽量帮着刘大妈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,俗称打杂,就当做是补偿这些日子在她家里白吃白喝的报酬。

刘大妈人好,也不计较,她甚至还乐意,说是家中常年就她一个人,现在多了一男一女,热闹起来了,她高兴还来不及呢。程清池也喜欢刘大妈,她待她和善,气质温柔,就和妈妈一样。

在药铺一些零碎的杂活儿她都抢着干,比如打扫药渣,记记账,分一下药品.刘大妈偶尔会帮着一起,然后两个人在药柜前聊聊天儿。

沈遇对于她出事以后的发生的事一直闭口不谈,程清池便想着问问刘大妈,她总归是知道的,好歹是她救了她们。

提起这个,刘大妈的眼角便弯了一弯,“沈遇这个小伙子,是真的很好呢。”

呃.好吗?从前程清池肯定是不同意的,他目中无人,高高在上,什么都看不起,更是嫌弃她,总是对她冷嘲热讽,恶语相向。但是.确实,要不是他,她或许真的没命了,一切都会变得很难说的。

程清池点点头,“他啊.应该是个好人没有错。”

“小姑娘,你和他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吧。”

不一般.若是否认,又显得矫情得很,但程清池也不晓得该怎么样界定这种关系,于是她保持沉默,选择不回答。

刘大妈一下子就看出来了,“你们是情侣,是夫妻?肯定不是兄妹或者单纯的朋友吧。”

她到底年长,那么多岁数都不是白活的,阅历丰富,一双眼眸,足够洞察世事。

“不是。”

程清池这回倒是矢口否认了。

“哦,这样呐”刘大妈若有所思,“那天下着很大的雨,我看见他浑身是伤,脸几乎都被血染红了,看不出原来的样子,可怕得很。他抱着你,几乎是把我家药铺的门一脚踹开的,你都不晓得,当时很晚了,我吓得差点昏过去。”

“不过我知道,他不是坏人,估计是在附近山头落了难,再说了,也没有谁看得上我这个小破药馆,所以我还算冷静,过去看了一下他的情况,果然,受了很严重的伤。”

刘大妈絮絮叨叨地回忆五天前那个夜晚,该怎么形容呢?她的记性其实没有那么好,年纪大了,记忆力也日渐衰退,电闪雷鸣的场景早已模糊,不过,她倒是对那双焦急又凌厉的眼睛记得很深。

那个男人喘着气,浑身都湿透,体力明显已经到了极限,在精疲力尽的那一刻,他跪倒在地上,表情吃力痛苦,手却一直用力地拖着一个女生的身体,甚至都没有让她触碰到地面,他看着刘大妈,艰难地开口,“救救她”

那女生的身上,全都是肮脏的泥泞,面目全非,奄奄一息——她的生命力很顽强,还活着,小小的唇一张一合,似乎在挣扎着呼吸。

刘大妈明白了。

她行医治病那么多年,医术高明,后来子女都有了各自的生活,这才回归清闲,开了家药铺算是退休。沈遇也是看见了牌匾,才一脚踹开了门,好在他遇到的是刘大妈这种菩萨心肠的人,不然还真的会当成入室行凶的罪犯。

不得不说,程清池这个女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,不管是车祸坠崖还是被山洪冲走,寻常人折腾一次估摸着就要进鬼门关了,而她在最后一刻还有呼吸,哪怕那呼吸很虚弱。

更厉害的是,大抵是上天真的眷顾,觉得她命不该绝,这女孩儿除了皮外伤,并未有什么严重的内伤,用了点药,处理一下伤口,昏迷了几天倒是自己醒过来了。

相反,沈遇还是那个需要好好休养的人,这也是刘大妈身为一个医者,极力要求他们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,把身体养好,把伤养好再找出山的路。

这个村子四面环水,封闭偏远,她不知这年轻的男女是怎么落难到这里的,光是去县城,就要走个把小时的山路,再坐一天半的长途汽车,更别说还要远的地方了。而从这里出去的路只有这么单独一条,必须经过县城。

沈遇没有明着拒绝刘妈的提议,他知道她也是为了他们好,但他的时间等不及他在这里闲情逸致地养身体。

亲人朋友会担心不说,还有偌大一个沈氏需要他运转,如果连站在它顶端控制一切的主宰者都消失了,找不到了,那么事态的性质便会变得非常可怕。各方股东蠢蠢欲动,多拖延一天,集团稳固的风险就多一天,而政商和媒体界也会风起云涌,说不定格局还会因此洗牌,现实就是这么地残忍。

只不过依照当前的情况,沈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,刘妈就怕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,瞎闯山路,每当他一有想走的念头,就千万般地挽留。

她说,“你这孩子,我也算是花了很大功夫将你的命救了回来,你若是没出这座山,反而赔上了自己,到底是在伤害谁呢?我一把年纪了,好事做了大半辈子,再过几年差不多也要入土了,你非要走,我也没有办法拦,只不过,哪日要是在山林深处发现了你的尸体,我只会怪我自己当初怎么不坚持阻拦,只会觉得自己害人一命,心生愧疚,你呀,就当是积德,能让我死后上天堂,而不是因为罪孽去地域。”

她苦口婆心这么一说,沈遇也不方便再多向她打探什么,也不是没有问过村子里其他人,不过结果也都知道,几乎没有什么收获。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,说话要么含糊,带着浓浓的方言味,他听不大懂,要么就是不知道哪里还有路可以出去,也不知道所谓的沈氏集团。

沈遇没有别的法子,毕竟落魄的凤凰不如鸡,在别人的地盘还得听别人的。

他打算过几天,等程清池还有他的伤势恢复得差不多了,再依照刘妈所说的,走几个小时的山路,再到县城。

说起这个,沈遇也第一次有了很严重的自责心理。

手机早就在出事的时候不知所踪,他平时不怎么打电话,也不怎么接电话,私人号码仅仅存了那么几个,不过他从未特意背过那些数字,平时又有助理和秘书,想联系谁只管吩咐下去便是,根本不需要他出多少功夫。

现在好了,想找人过来将他救出去,因为电话号码记不住,也没有办法。

最最要紧的,是这个穷乡僻壤,没有网络

程清池见到总是趋近于暴走和焦虑状态的沈遇,便会踮起脚,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,“这位小伙子,你不要急。”

她学着刘妈的语气,“冥冥之中,上天自有安排,你先要自己静下来,想想着自己处在一片很恬静的花海.”

沈遇拍掉她的手,没好气道,“你以为我不想?怎么静下来?”

于是程清池便自然而然地将扫帚递给他,“喏,你先把地给扫了。”

沈遇:.

他斜了她一眼,竟还真的接了过去,乖乖地扫着地上的药渣。

这个场景,太过柔和,美好的毫无攻击性,温暖的太阳光线斑驳落到了沈遇单如纸片一般单薄的脊背上,又似乎透过了空荡荡的运动服,她能看见他俯身的那一刻,露出来的黑色t恤,还有t恤下面藏着的锁骨,若隐若现。

这场景既陌生又熟悉,陌生的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沈遇,程清池都要产生错觉,如果他的母亲还在的话,他应该也是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,闲暇时间,会帮妈妈做家务的那种;而熟悉的是,她始终觉得,这样的景象,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的,就连这样的穿衣风格,她都是觉得很眼熟的,可她想不起来。

大抵十八九岁的男孩子,都是这个样子打扮,比如陆林修,他穿校服的时候,里面就喜欢穿一件潮牌t恤或者是卫衣。

沈遇自从到了这个村庄,那股儿谁都看不起的劲儿虽然还在,但发作得没有那么明显了,程清池也不止一次地拿这个嘲笑反击他,是不是大丈夫能伸能缩来着?

沈遇就会狠狠地看着她,“你最好永远都别回x市区。”

不过除了口头上的威胁,他也对程清池做不了什么,每每这个时候,她就很是得意,嘻嘻,大仇已报。

见沈遇这回儿很主动乖觉地扫着地,她站在一旁,“你怎么乱扫呀”

倒不是真的在为难他,只是,沈公子做家务的经历几乎为零,哪里有人把原本干净的地板弄脏的?哪有人专门把垃圾往干净的地方扫的?哪有人连簸箕都不会用的?笨手笨脚,毛毛躁躁,脾气也不大好,还怪扫帚不好用。她看得连连摇头,感觉他在这方面,是属于半点常识都没有的那种人。

程清池实在看不下去了,她忍无可忍,一把抢过扫帚,罢了罢了,她自己来还不行吗?

“你还是别在这里捣乱添麻烦了。”

她的口吻就像是在教训一个不听话,顽皮又顽劣的小男孩。

虽然沈遇也不想扫地,但也不想承认自己连地都不会扫,再说了,程清池教训他会让他觉得很不爽好不好?

他非得给自己找点事情才觉得舒服,也不知道是为难自己还是为难谁。

沈遇帮刘妈记账,这点程度的活儿对他来说还是轻轻松松的,他的脑子灵活,不用计算器都可以算得清清楚楚,不过十分钟的功夫,便把账本轻轻一丢。

他在这里不能提不能抗,不能洗衣做饭也不能下田插秧,整个就和林黛玉似的,要不就是废物咸鱼一条,现在总算挖掘了自己一点用武之地,扬眉吐气得很。

刘妈起先还担心他这么快,会不会把数目记错了,又偷偷摸摸核对了一遍,果然,一个数字都不差。

她惊讶地看着他,沈遇一脸“小case”的表情。

“我从小到大的数学都很好,几乎把说得出名字的奖项都拿了个遍。”

他的口吻轻飘飘,又莫名其妙带着很幼稚的自豪感,虽然是猴年马月的事,但听着倒也挺厉害的。

“阿遇呀,你到底是做什么的?”

沈遇还未想好怎么回答,程清池就在一旁插话,“他就是一个算账的。”

你才算账的,你全家都算账。

沈遇将手懒洋洋地撑在下巴处,理都不想理程清池,“刘妈,还需要我做点什么吗?”

现在正赶上黄昏时分,太阳落山,余晖萦绕,该做晚饭了。

于是刘妈想了想,“不如你们去买点菜回来吧,我腿脚不方便,也懒得动了,哎.”她颇为自嘲地锤了锤肩背,“一把老骨头。”

沈遇的眉毛微挑,“我们?”

她笑笑,“你虽然会算账,但一看就不晓得怎么买菜,这小姑娘至少比你靠谱多了。”

说的是实话没错,程清池不仅懂得怎么买菜,还懂得怎么做菜,菜市场的行情她了解得不得了。而沈遇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公子,对这方面自然是什么都不懂,更何况,他从来没有去过农村,对农村的环境完全不适应,山路泥路都需要有个人带着。

这个人也只能是程清池了。

“行,我们俩去。”

沈遇不情不愿,“不去。”

“行,那我一个人去。”

程清池也完全无所谓。

沈遇这下又改变注意了,“不行,我也要去。”

她忍无可忍,对着他怒吼道,“爱去不去!事儿多!!”

沈遇:…。

程清池一出门,他就立马起身,乖乖跟了上去,和条大狗狗似的,她走哪儿,他就跟哪儿,就连一些七零八落没必要完全照跟着的,他也跟着,比如她走石头路,他便也走石头路,她跳下坡,他便也跟着跳下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