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 这个小娘子可有趣(1/1)

千夙自讨没趣,又不想欠人情,便从袖里摸出一锭银子来,塞到小妇人的手里:“娘子拿去买些好吃的。以后有什么事解决不了,只管来如意居找海棠掌柜,她自会告诉我。”

一般人见了这么一锭银子,眼神都会不同了,然而这小妇人的眼里满满的不屑,她嘲讽道:“堂堂晋王妃的命只值一锭银子?”

千夙噎住,同时也起了疑心。她脸上一直蒙着纱巾,这小妇人怎么知道她是晋王妃的?

小妇人将银子收进怀里,仍旧那副冷冷清清的模样:“虽然不多,可也足够平头百姓过半年了。”

千夙看着她的脸,这种奇怪感越来越强。这小妇人收起银子的模样,分明是缺钱的,然而她的眼神又不像那么回事,就像个家道中落的小姐,懂得了钱的滋味,然而向来的锦衣玉食又让她本能地鄙视这种见钱眼开。

“不知娘子家住哪里,我送你回去?”

小妇人鄙夷地勾唇:“不敢劳烦晋王妃。”

她说完就扬长而去,仿佛多留一会儿要了她的命似的。

千夙很是不解,她的脸长得像怪物吗?不然那小妇人怎么这种态度?然而小妇人见不惯她又要救她,奇了怪了。

“竹香,你去跟着方才那娘子,打探一下她是谁。”

等竹香回来,告诉千夙那位娘子是屠户的女儿,那屠户连生六个儿子才得这么个女儿,自然是百般疼爱。然而这女儿生来多灾多难,到16岁生了一场重病,几乎寻遍了京城的名医,都莫可奈何,恰巧定安候家的小公子也在弥留之际,定安候府找上门来,让两家配个婚,他日泉下有人相伴,不至孤苦伶仃,屠户家答应了。

说来也巧,两个只剩下一口气的人由家人搬上礼堂,行了拜礼后各自还家。然而不多时居然双双痊愈了。定安候府直道屠户家的女儿是大福之人,下了重聘要迎屠户的女儿回府。

然而屠户的女儿不肯嫁与定安候的小公子,可那小公子却像撞了邪似的,非屠户的女儿不娶,这便有了大街上追妻的一幕。

千夙觉得有趣,这算不算是天定的缘分?可那娘子冷冷清清的,定安候府的小公子有得追了。

“走吧,回府。”

今日出府这趟,不仅解决了文俏然那无能前夫来闹事,还买了宅子,末了还被一个娘子救了,真是跌宕起伏。

千夙让竹香打开那壶桃花酿,顿时满室芬芳。

贺东风回来时,就见那女人喝得满面红光,好似一朵盛开的牡丹。

“酒鬼。”他踱过去夺了她手里的酒。

“王爷回来了,要不要喝上一杯?”

贺东风将酒瓶放远,坐了下来,似不经意地开口:“今儿带着侍卫出去教训人了?”

千夙一愣,是动静太大了吗?居然惊动了他。她匆忙说:“妾身掩了面的,侍卫们也俱换了布衣。”言下之意就是应该没有人认出她来。

“你即便不掩面,这皇城里也没人敢拿你怎么样。下次想教训谁,只管让朝雨轻尘把人抓回来教训,省得你在外边万一打不过陷于危险。”

咦?这不是斥责,而是担心吗?千夙暗乐,这贺东风虽然大部分时候直男癌,可也在一点点改善了不是。

“妾身本不想出手,只是看不过一大男子居然跑到从前的妻子面前耍泼。到底是同床共枕过的,像什么话。当不成夫妻,难不成就要当仇人?真真是枉读圣贤书。”她若是文俏然,早就起飞脚踹了,会跟他客气?

贺东风挑眉,有心捉弄她:“照你说,当不成夫妻,当不了仇人,那要当什么?”

“当家人,当朋友啊。不过在文俏然与她前夫那段婚姻里,显然她受了许多磨难,如此只能当陌路人了。当仇人都觉得恶心。”

贺东风轻捏她的脸,好笑道:“兴许人家有破镜重圆的念想?不是所有为人妻者,都跟你一样狠心的。”

千夙翻白眼,拨开他的手:“王爷觉得破镜能圆,覆水能收?怎么可能呢!如果一个妻子还心存如此念想,那是因为没有被伤透,而不是因为那夫君有多好。”

贺东风的心狠狠地一震。所以这就是她迟迟不愿再交心的原因?

他的脸不禁拉长,从赤岭回来,他的心仍然没落到实处,皆因她给他的回应,不多不少刚刚好,十分理智,总让他有种她随时能挥挥衣袖走人的患得患失。

“王爷?”千夙见他的脸变得难看,也不知他在想什么。

贺东风回神,半眯着眼打量她这张怎么都看不腻的脸,越发无法理解从前的自己,居然会舍得冷落娇妻。

他说:“有没有缘分当夫妻,那是别人的事。你最好别给本王存离开的心思,和离?休弃?呵,这辈子都不可能!”

话说得这样满真的好吗王爷?千夙心里掂了掂,我又不是傻白甜,算起来我活了两辈子,岁数是你的两倍呢,这世界又不是除了爱情就没别的了。爱跟吃饭一样,七分就刚好。

不过,跟你们这些古人是讲不通的。但愿她藏着的那份和离书永远派不上用场。

“王爷,这桃花酿挺好的,不尝尝?”

贺东风邪邪一笑:“王妃邀请,当然要尝。”说着他将她拉进怀里,咬住她的唇。

千夙挣扎不过来,索性就不挣扎了。桃花酿与他的冷冽形成最极致的反差,她心念一动,双手搂上他的脖子。

天气越来越冷,他怀里舒服极了。

“王爷,你还未用膳。”千夙眨着迷离的眼说。

她娇柔的嗓音像只慵懒的猫,惹人怜爱,也只有这时候的她,才收起了所有的爪子,温顺地寻着他怀里最舒服的位置。

然后,就再也没人关注用不用膳的问题。漫漫长夜,芙蓉帐暖。

翌日起来,贺东风早已上朝,千夙抚着青紫的痕印,唤云裳找来遮住脖子的衣裳换上。

花容说难得天气这样好,把王爷和主子的衣裳都拿到院里去晾晒,怕年前再也没有这样的日头了。

翻到箱底,花容见一小匣子,打开居然是一件淡紫裙和水粉色的腰带,外加一双绣着并蒂莲的粉色绸儿鞋。

花容猛地想起,这都是沈氏的物件。

“主子,你瞧……”

千夙也记起来这回事,这是她与花容溜进莲晴院沈白莲的房间,翻出来的证据。据地牢里关着的那两婆子的证词,当时沈白莲正是穿着这么一身收买了她们,让她们混进王府把她带出去,弄到玉和酒楼。

之前千夙本带着人证物证去与沈白莲对质的,然而还未来得及,就被沈白莲诬蔑她为凶害大夫和莲叶的凶手,那时候竹香被打得皮开肉绽,又适逢如意居开业,她心急火燎,只能先把这事给搁置。

如今,因迟迟找不到命案的凶手,一时半会儿也不是时候揭开沈白莲暗害她的事。

“莲晴院最近有些安静啊,陈婆子怎么说?”对于沈白莲这种人,她一天不在你跟前跳,只说明她暗暗憋着放大招呢。

花容这些时日一直盯着莲晴院,不为别的,就怕那沈氏又暗地里陷害主子。不过自从主子给莲晴院大换血之后,那沈氏安分了许多,除了荷花的留下是太妃允的,其余皆掌控在主子手里。

“陈婆子说沈侧妃每日除了散散步外,便没别的事。最近这两日,她在缝披风,瞧着是要送给太妃娘娘的。陈婆子说沈侧妃的绣艺很是了得,披风上的花栩栩如生。”

缝披风?绣花?这可真不像是沈白莲会做的事。这当妈的,不是第一个先给自己的娃做些小衣裳小鞋子的吗?

不过,若用正常人的思维来度量沈白莲,是注定行不通的。有一种人,跟蛇一样,你以为它睡着,其实它比谁都会咬人。

千夙让花容交代下去,盯紧些。毕竟沈白莲这陷害起人来,一套接一套的,她得防着。

这天千夙并没有出府,那四个侍妾之前屡屡去西厢房找她,自她搬到主院后,她们也不好天天来叨扰。不过,有什么新鲜的,她们都会让下人送过来。

老承受别人的好意,不回礼是不行的。于是她卷起了袖子来,决定给几个侍妾做点新鲜的吃食,毕竟还是同盟不是。

去厨房取下人们新鲜摘的莲藕,洗干净切成薄片,又几个人一块将薄片打成藕泥,之后几个人合力将藕泥搅拌加水,再取来纱布一点点过滤出来。

过滤好的藕水放置在阴凉处,等沉淀好了,去掉上面那层清水,余下就是纯正得不能再纯的藕粉。

千夙吩咐花容几个拿去放日头底下晒。等晒干了,就变成了方便储存的藕粉。她取来一些用凉水搅匀,之后用烧开的水连同枣子桂圆一块泡下去,便成一大碗藕羹。

云裳不停咽口水,千夙在另一碗里洒上桂花莲子,清香扑鼻。入口怎一个细滑了事?云裳差点就把勺子也给吞了下去。

千夙笑她“这不还有吗,吃这样急。等会儿给姨娘们送过去,让她们也尝尝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