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7章 赢了吃肉,输了掉头!(1/1)

几个百人长试图召集一些溃兵,至少成建制的抱团逃命,总比单人行动要安全。

只可惜,当亡灵士兵从亡者之痕中爬出来,本来战意就所剩无几的夏士兵,彻底崩溃了。

每个人都在逃跑,他们的想法很简单,只要比同伴跑得快,就能多一条活路,而且进了环境复杂的荒域,藏匿行踪方便,就不容易被抓到了。

事实证明,这些夏士兵太天真了,永恒女战士和龙人,都是习惯了丛林作战的,更何况还有野人这些世代生活在荒域的土著,即便夏士兵躲在地鬼肮脏潮湿的洞穴中,都能被挖出来。

小菘果这几天很开心,每天的游戏,就是带着一群半大的孩子,牵着双头犬,去荒域中‘捉迷藏’。

夏野派了一支野人兵团保护后,就不再关注了,现在的孩子,要是当温室里的花朵养育,那就废了。

每天都在有俘虏送回部落,简单的甄别之后,便送去了矿山。

这些人,这辈子是别想从矿山中出来了,直到死,也会埋葬在矿山中,为朝歌流尽最后一滴血汗,滋润一方沃土。

如此大量的矿奴涌入,自然也给矿工们带来了极大的震撼,他们一直生活在矿山,还不知道朝歌发生的战争。

“这是打赢了吧?”

“废话,朝歌会输吗?”

“你没明白我的意思,光是俘虏就抓了这么多人,那战场上杀死的,会有多少?”

私下里,这种话题总是最火爆。

任何战争,战损和俘虏都会有一个差不多的比例,对于朝歌,重伤的,断手断脚无法产生价值的,即便被活捉,也是当场杀掉的命,甚至一些轻伤的,如果朝歌嫌弃浪费医疗资源,肯定也不会治疗。

这么一想,朝歌的这场胜利会有多么巨大?

议论过后,矿奴们都夹起了尾巴做人,就连平日里几个作威作福的矿霸,都不敢偷懒,开始下井干活了。

当俘虏涌入矿山的时候,也肯定是警戒高度提升的时候,谁要闹事,就等着被杀鸡儆猴吧。

矿山一副风雨雨来的局面,而朝歌,也好不到那去。

尽管胜利了,可谁都知道,这只是开胃菜,夏太丁被打得这么惨,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。

夏豸几人走进食堂,就感觉到周遭的目光看了过来,顿时有些不舒服。

“看什么看?”

夏发吼了一嗓子,因为表现良好,他们现在也是平民阶层了,不过这一次战争,他们都被监管了起来。

对上朝歌正规军,夏发可没胆子呛声,但是吼一些以前的流民,还是有胆气的。

“别叫了!”

夏财的眉头紧皱着,看着美食都没胃口了。

“你们说,有没有和谈的可能?”

夏豸喝了一口汤,今天的有点咸了。

“应该会吧?”

很快有夏氏人看到夏发他们,便凑了过来,因为是最早的一批俘虏,所以大家自然而然的凑成了一个圈子。

“朝歌虽然蒸蒸日上,但是打不过咱们部落呀,最后肯定也会求和的!”

夏金钊开口了,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意见,夏氏毕竟有数百年的积累,朝歌满打满算才一年,怎么赢?

“不一定!”

夏香摇头,虽然她和夏野接触不多,但是看那个小子的行事,却是头铁的要死。

“话说大酋长还是不信任咱们!”

夏豸有些埋怨。

“信任你又如何?难不成你还会上城头和夏士兵作战?”

夏金钊讥讽,话里话外,他还是把夏氏当做自己的部落。

夏豸被堵的一下子说不出话,脸色涨红。

其他人也没有嘲笑他,而是陷入了一波沉思中,总不能真的和部落作战吧?自己可是姓夏的。

有那么个,甚至在想,如果做个内应,将来一定会得到夏太丁的赏识和奖赏吧?

当然,更多的人,还是不希望双方打起来,毕竟大家在朝歌,吃得好,住得暖,比以前在部落里的生活好多了,要是朝歌完蛋,这生活肯定也就没了。

“上战场又如何?”

夏豸纠结了半天,终究是喊了出来:“我以前在部落,住的是贫民窟,经常饿肚子,吃一顿掺了沙的糜子,都觉得好幸福,现在呢?顿顿吃饱,发薪水了,还能买个小礼物送心爱的女孩,看到她的笑容,我就能醉上一天。”

“你又没喝过酒,知道醉是什么感觉吗?”

夏金钊嘲弄了一句,要是往常,肯定是哄堂大笑,可是今天,只是有几声干笑响起,便又很快消失了。

“我说句难听的话,以咱们的才能,回到夏氏,能过上现在的日子吗?怕是连给大族长的税金都赚不出来吧?”

夏豸扫视了一圈。

“呵呵,大酋长的税金的确定的有点高。”

夏财说完,又赶紧闭嘴,朝着四周看了一眼,没办法,对于大族长的敬畏,那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
不过夏财知道,有这想法的人肯定不少。

“夏氏的阶层早稳固了,咱们想向上爬,要挤下去多少人?人家又岂会甘心被挤下去?但是在朝歌,处处都是机会,上面的位置,可还空着呢。”

夏豸吸了一下鼻子;“就是斩首两级,也能混个最低等的爵位了,至少犯了错,不用担心被人随便砍掉脑袋。”

本来就在沉思的众人,听到这话,眼睛陡然一亮,跟着又陷入了更深的思考中。

朝歌最近也开始制定爵位系统了,夏野不懂,好在还有精通历史的鹿灵犀协助。

人活着,都是为了过更好的日子,夏野想让士兵为找个赴死,只靠几句口号,那绝对是扯淡。

说句难听的,即便是永恒岛的女战士,除了珈朵、伊莉薇这些,也有不少有私心的。

就算不为自己着想,也得考虑子孙后辈吧?

爵位、钱财、这都是实打实的好处,能砍下敌人的头颅,就能得到。

夏豸拿着勺子,敲了敲餐盘:“就这些饭食,咱们回去后,还能吃到?有钱怕是都买不到呢。”

不少人叹了一口气,何为贱民?就是你有钱,都没资格买一些东西享用,因为你的身份不配。

“烦,不吃了!”

夏豸起身,走了几步后,又回头,朝着夏金钊说了一句:“你说我没喝过酒?我要是有军功赏赐,想买多少买多少!”

这倒是没说错,朝歌没有贡品一说,只要有刀币,什么都买得到。

夏豸走出食堂,拐到了另一条路上,快速回头,看到没有人跟着后,立刻加快了脚步。

一间民房中,夏野已经等着了。

“有几个人,的确心怀不轨,也有一些人,的确想投效朝歌。”

夏豸弯着腰,恭敬的回答。

“继续扩散言论,让他们知道,大酋长对待自己人,绝不吝啬。”

身为一个现代人,夏野太知道宣传的重要性了,而且大战在前,必须先解决内忧。

“明白。”

夏豸点了点头,听着夏野的声音,他想看一下,可是没敢抬头。

“不用担心,会有其他人配合你,而且遇到危险,也会有人帮你。”

夏野在给夏豸吃定心丸,可是落在夏豸耳朵中,却是心脏陡然一跳,这岂不是说,除了自己,在平民中,还有其他密探?

“好好干,你们的军功,等同于斩首!”

打过棒子了,自然要给一个甜枣。

“誓为大酋长效死。”

夏豸赶紧跪了下来,宣誓效忠。

“嗯,去做事吧!”

夏野挥退了夏豸。

从房间中出来,夏豸走在部落中,初夏的阳光洒在身上,暖洋洋的,亦如朝歌,正奔向她生命中最炽热的时刻。

夏豸想起了最初遇到夏野的时候,这才过了一年,他已经打下了这么大的基业,要是撑过这一次,那么朝歌绝对会成为荒域上的一颗明珠。

本来就一无所有的夏豸,决定陪着夏野,豪赌这一把,赢了吃肉,输了掉头!

夏太丁最近,很不开心。

时间一天天的过去,眼看着夏天也来了,可是出征的夏危大军,还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来。

“按照时间算,也该出个结果了吧?”

夏太丁揣测,在他看来,打下朝歌,是板上钉钉的事情,无非也就是剿灭野人部落,掠夺他们的财产的时候,出了岔子。

又过了几天,亲卫终于来报,有人从荒域回来了。

“快让他进来。”

夏太丁高悬的心,终于放了下来:“就是不知道这一趟,能发多大的财?”

“大酋长!”

人未到,一声哭喊,已经率先传了进来,夏太丁抬头,看到四个人抬着一个担架,上面躺着一个呼天抢地的男人。

这个男人,身上只穿了一条兽皮短裤,肩膀和胸膛上花满了五颜六色的刺青,而且好多地方,都青肿一片,还有疤痕和血迹遍布,一看就吃了不少苦。

“你在搞什么?我是让你们去打野人的,不是让你们去当野人的。”

夏太丁无语,要不是这家伙说着一口流利的部落语,他都以为是一个蓬头垢面的野人进门了。

“大酋长,完了,全完了!”

男人哭喊着:“要不是我见机伪装成了野人,也会被那些野人捉去,烤着吃掉。”

“等等,你先说什么完了?野人有那么厉害?”

夏太丁皱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