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七八章 骷髅歌舞厅(1/1)

叶清放弃了用灵气做小范围精准飞行的尝试之后,就开始一心一意的提高自己的鬼修,叶清有进入了石棺,双手各握着一块中阶冥石,叶清贪婪的吸收着冥气,一块块的中阶冥石变成了齑粉,叶清也顺利的进入到了练气中期的大圆满境界。

叶清没有丝毫的心境波动,立即把比较粗大的冥气炼化为冥气长矛,自然毫无例外的捅破了练气后期的壁垒,又过了几天,叶清的鬼修竟然已经达到了练气后期的大圆满境界了,只要可以进阶到鬼修的筑基,那就可以从鬼兵进阶到鬼将了,这是鬼界特有的荣誉称号,并且一旦拥有鬼将的称号,就可以在效忠荣誉鬼殿的前提下,每个月领取两块中阶冥石。

叶清尝试了几次,想要用冥气长矛捅破鬼修的筑基壁垒,可惜,毫无反应。这也在叶清的意料之中,如果鬼修的的筑基壁垒是那么好突破的,那鬼将也未免太不值钱了。已经耽误了太多的时间,现在已经去救罗莎的师父去了,叶清知道,无论成功与否,机会只有一次,救出来要跑路,没救出来也要跑路,留在鬼界,那绝对会万劫不复的。

因为叶清还带着公主及大玉儿,她们无法修炼鬼功,那两位修仙者在鬼界,会非常之显眼,再加上她们的花容月貌,想要隐匿行踪,除非是不出门一旦出门,就会是万众瞩目。罗刹门目前已经分崩离析,自从门主罗杀出事以后,几位长老席卷门中的财物各自跑路了,只有门主最后收的一位女弟子罗莎还在念念不忘的为师父报仇,现在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了,就看叶清能否履行承诺了。

阎罗殿肯定是不可以去的,那个败家子阎君独自在乱葬山上修炼,其实修炼都是幌子了,主要是可以在那里花天酒地。天高皇帝远,这也是叶清答应帮助柳飞飞的原因。要是让叶清现在这样的修为去闯阎罗殿,那根本就不现实。

叶清和罗莎穿上鬼界常穿的服装,专门走荒僻的山野小道。就是要出其不意的救出师父。叶清知道这乱葬山上只有一位高手,那就是少殿主阎君的保镖,鬼帅阎刚,由于鬼界形成或者说是开辟的日子比较的短,还没有形成鬼王级别的存在,最厉害的就是终极鬼帅了,那相当于是结丹后期的存在,而相当于元婴存在的鬼王,则是一个都没有,可见这个鬼界从形成不久啊!

尽管如此。叶清也不可能直捣阎罗殿的,叶清真的很后悔啊,如果自己不是修为倒退,现在估计也要开始结婴了吧,就算是个假婴的水平。也可以横行鬼界了,只可惜自己目前只是个假丹的水平,那么在鬼界,就要谨慎行事了,叶清已经决定了,闯荡完了乱葬山,直接跑路。

而公主及大玉儿已经先一步出了鬼界。还是在翠月轩里等待。叶清没有了后顾之忧,自然可以放开手脚的大干一场了。从翠月轩传送阵到鬼界的修罗门遗址密室,再到乱葬山,叶清的修为虽然没有在纵向上提高,可是,在横向上却有着恐怖的修为。叶清认为,在结丹之下,叶清自己应该所向无敌了,嘿嘿,见到结丹修为。打不过,也要试试差距啊!

乱葬山,众鬼魂的埋骨之地。这里没有雷雨冰雪,这里永远是阴测测的暗黑天气。这里有许多鬼魂及鬼修,他们是来凭吊亡灵的。因此,此山也是中鬼修劫匪的热土,而少殿主阎君,就是所有劫匪的大哥,可以说这里是一群乌合之众,叶清也没有要替天行道的意思,只是为了救出罗杀而已。

可是,叶清有一个不好的预感,从得知罗莎的师父是罗杀开始,叶清就知道他们师徒两个只能活下来一个,名字不能乱起,乱起就会出现灾难,如果罗杀确实挂掉了,叶清建议罗莎还是叫回柳飞飞的好,而叶清可以做的,就是宰掉少殿主阎君,为罗杀报仇。

叶清和罗莎已经宰掉两位劫匪,并且化装成了那两个劫匪的模样,并且,从那两个劫匪的口中得知,罗刹门的门主罗杀已经遇害,据说是少殿主的一位爱妃所为,其目的就是绝了少殿主和罗莎的关系,罗莎听到这个消息,也是把银牙磨碎,恨不得活吞了阎君。

这个结果居然和叶清预料的一样,这让叶清也是一阵的唏嘘,但是这笔血债,自然就要记载阎君的身上,还有他那个叫做红姐的女修,一个一个宰掉,想必罗杀君也可以瞑目了。乱葬山聚集了鬼界所有的阴暗,这里充彻着无数的罪行,这里没有任何的道理可讲,反正来这里的不是鬼修就是鬼,鬼是不怕死的,只怕万劫不复。

对于鬼,无论你怎么折磨,他也不会死,只能用真火或者是高阶的鬼火煅烧,那样就可以使得鬼从鬼界消失,至于是否还有轮回,没有人或者是鬼验证过,总之想要为难一个鬼,那就抓住之后,用灭鬼灵符煅烧,一定可以烧的你满意的。

叶清和罗莎来到了乱葬山的鬼市,一块中阶冥石就可以买上一打十二个灭鬼灵符,叶清也买上了一打,估计也够用的了,其他的鬼物法器啥的,估计以后带到苍梧也是用不上的,只是买了些好看的工艺品,就当是旅游鬼界的纪年品吧!

经过打听,那个红姐居然是大大的有名,在骷髅歌舞厅里,红姐是头牌领舞,叶清在规划着,如何同时宰掉红姐及阎君,宰掉红姐简单,但是那样的话,势必会打草惊蛇,叶清的意思是让罗莎盯着红姐,叶清立即去宰掉阎君,那样的话,趁乱就可除掉红姐,而后自然就是逃之夭夭了。

叶清对罗莎道:“阎君虽然没有看住人质,而被红姐杀掉了尊师,但是阎君恐怕还是希望能够见到你的!这样,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