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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传百,很多师专的学生都喜欢来他的店里吃饭。

其中有个长相秀丽的女学生,某天被三个小流氓纠缠,买猪肉回来的秦建国看见,直接抡起手里的猪头砸那个最嚣张的黄毛。

猪头还热乎乎的带着血,秦建国操着菜刀,金刚怒目,身上沾染的猪血让他越加杀气腾腾,三个小流氓落荒而逃。

女学生吓得不轻,秦建国赶紧把菜刀藏到背后,手在裤子上揩了揩,很憨厚的笑了笑,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。

后来,女学生才知道,为什么之前每次自己来吃饭,同样的饭菜总会比别人多;为什么店里她爱吃的菜格外多。

再后来,女学生嫁给了秦建国——这个快要三十七岁的单身汉子,意外地娶到二十五岁如花似玉,出身书香门第的宋荞。

结婚的那天,秦建国做了一块门匾,庄重地挂在餐馆前,上面写:心荞饭店。

……

“这就是你说的小餐馆?”

沈晋看着眼前,在商区的繁华路段占据独栋四层楼的心荞大饭店,感觉秦默,她的小猫咪的认知有问题。

这她喵的叫小餐馆?

事到如今她终于想起来,心荞大饭店,每次但凡有点儿流量的明星来临城,粉丝都会特意来这里预订外卖。

因为这是临城最老牌的饭店,味道正宗,价格公道,独此一家,别无分店。

更别说挂在饭店大堂的那幅《松鹤兴隆图》,宋元书的亲笔作,价值连城。

沈晋忽然有点好奇,悄悄问:“之前,呃……我就是想知道……那个,他没来过吗?”

他?

秦默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,连忙摇头。

“没有,”她看宋荞他们不注意,赶紧拽了一下沈晋的袖子,踮起脚尖和她咬耳朵。

“一是我当时没说,二是我爸妈不太喜欢他,所以,”小猫强调,“你别喝醋~”

“……”

其实沈晋压根没想别的,只是觉得三年都不知道自己老婆有家底,渣男也够单纯的?

趁走在后面,沈晋突然捏了一下秦默的屁股,调笑道:“猫屁股底下藏着小金条是不是?”

秦默羞得差点跳起来,脸红道:“没有啦~”

秦建国在四楼的包间安排了桌子,沈晋原本还挺担心尴尬的,不过——

“妈,我上次看到故事杂志停刊了,好突然啊,我老喜欢里面的《鬼敲门》了,讲的是……”

“爸,那个什么宫廷蒸酪怎么做来着?是不是很适合女的吃啊,我有个朋友……”

“姐,你搞公关认识那谁吗?前端时间爆出他有个儿子,哈哈哈,是不是真的,真绝了……”

“姐夫,我还没跟你介绍过自己,我是拳击教练,就在临城体院那边的一个健身馆……”

从未见过如此话痨的男生,硬是一个人聊四个人的天,中间不带喘气儿的无缝对接,承包本次饭局的所有“弹幕”。

无形中倒让沈晋松了口气,于是专专心心应对起秦默的父母,叔叔阿姨叫得很乖巧。

按照朴素的酒品见人品,沈晋喝酒也特别积极,一瞅秦建国有动作,立马机灵地先干为敬,绝对不说一个不字。

秦建国都有幻觉是自己灌“女婿”喝酒了,瞧这小女娃娃都干了好几小杯茅台,惊讶之余也就到此为止,把酒下了。

沈晋喝得脸颊微泛红,可见酒量不错,秦默难免担心,见酒下桌,连忙给她换了茶水。

沈晋喝得确实有点急,虽然不上脸,但也有一点小小的晕,然而这场面容不得掉链子,又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付宋荞。

一边保证会对秦默好,一边习惯性地给小猫猫挑鱼刺,把鱼肉夹到她碗里。

宋荞看着,不可避免地“幻觉”——小奶猫早年驯服凶猛大雪豹的珍贵画面。

头疼,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有这种看见动物的“幻觉”。

一顿饭吃得还算和谐,末了,秦沉开车准备回去,沈晋站在车外有点犹豫,“叔叔阿姨,我住酒店,一会儿叫出租车就好。”

秦默一听,拽着沈晋依依不舍,宋荞看她这腻歪劲儿,想了想,说:“一个人家里也住的下,一起回家吧。”

这态度八成是同意了她们,秦默喜不自胜,连忙把沈晋拉进车里。

到家的时候七点多钟,考虑到沈晋喝了酒,宋荞也没有多为难,让秦默先照顾她。

小猫猫开心地要摇尾巴,心里打起小算盘,牵着沈晋去自己的卧室。

茅台的后劲不说非常大,也起码是绵长,沈晋毕竟喝得有一点上头,这会儿人放松下来,便是四肢松软,稍稍感到疲惫。

秦默却在想乘人之危的事情,她翻了一套比较宽大,勉强能遮住沈晋大腿的睡衣,心怀不轨地要沈晋换衣服。

沈晋没有多想,脱掉衣裤套上睡衣时,秦默忽然上前勾住她的脖子,仰头就亲。

热烈的吻撩人心醉,沈晋却把头一偏,“我还没洗漱,都是酒味……唔?”

嘴唇印上柔软,秦默硬是掰过沈晋的脸,在她唇上重重亲了一口,“酒味我也喜欢。”

淡淡的,迷醉的酒香,秦默暧昧地盯着沈晋的红唇,“大猫,今晚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