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章 大丈夫(中)(1/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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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左直拳,右勾拳,注意节奏……漂亮!真是完美的组合拳,克鲁斯如果你能保持这种状态和气势,我敢打赌,没有人在面对你时,能支撑到比赛结束的钟声响起!”

“相信我,只要不停的努力下去,再加上你的天分,克鲁斯你迟早有一天,能够成为一个世界冠军!”

在放声呐喊和打气声中,一名身高超过一百九十公分,身上的肌肉就像猎豹一样优美的男人,一边有节奏的不断跳动变换自己的攻击角度,一边将自己的双拳,对着面前的敌人,狂风骤雨般的倾泄过去。

这名拳击手明显接受过严格而系统的训练,他精力充沛动作灵活,全身更像是上了发条一样,他不停挥出自己的双拳。站在他面前的对手,无论如何拳起双手保护自己的头部,总能被他先破坏了防御后,再一拳重重砸到脸上。整个训练场上,一直充斥着拳头重重打到脸上,所发出的沉闷声响。

直到教练发出一声停止的喝令,这名拳击手才会带着一脸轻松的表情,用手臂擦掉额头上的汗水,翻过擂台上的护绳,坐到一张椅子上。一边用吸管吸着别人送到嘴边的清水,一边聆听着教练的点评。而在这个时候,一个衣冠楚楚,看起来是管家模样的人,也会走到擂台边,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,恩赐的将几张钞票递到那个从头到尾,一直挨打不还不一拳的对手面前。

这位管家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中国人,他必须承认,他真的有了几分惊诧。

克鲁斯虽然还在接受训练,没有参加过一次拳击比赛,但是作为一个中量级拳手,他的右拳力量,几乎已经达到了重量级水准,在只能防守不能还击的情况下,他从来还没有见过一个人,能够陪着克鲁斯“练”了十几天的拳,还能用自己的双腿,站得像一根标枪那样直。

暗中评估了一下这个中国人的身体状况,管家道:“明天下午三点钟,雷震你继续陪克鲁斯练拳。”

雷震摘掉手下那一双只是摆设,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拳击手套,接过那几张钞票,珍而重之的把它们放进自己贴身的口袋里。再次看了一眼大模大样的坐在那里,聆听教练进行点评和指导的克鲁斯,雷震默不做声的点了点头。

走到训练场的一个角落,把自己的脑袋送到水笼头的下面,用冰冷的水冲洗干净脸上的汗水和血痕后,雷震眯着眼睛,走出了训练场。

雷震走得很慢,因为他的左眼角刚才被克鲁斯一拳打裂了,虽然那位管家开恩似的赏了他一块可以粘住伤口的药膏,但是他的眼睛仍然不可抑止的高高肿起,使他看什么东西,都似乎是多了一层影子。

半个小时后,雷震走到了一个码头上,经过三个月投入上百万军队惨烈会战后,整个大上海受到了无可弥补的重创,虽然海陆交通已经重新开通,但是想要重新恢复往曰的昌盛,显然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。在码头上做苦力的工人,更是明显数量不足,也正是因为这种情况,雷震才能在码头这种排外姓极强的地方,找到一份临时工作。

雷震从来不和这里的工人多说话,两百斤重的麻袋,他一次能扛三只。他就像是一头骆驼,不停的往返于货仓和货轮之间,就算那些排外姓极重的码头工人,暗中伸脚把他绊倒,雷震也会一声不吭的爬起来,重新抓起那些麻袋,把它们甩到自己的肩膀上,直到天色彻底暗下来,码头上的工作也告一段落为止。

拿着大把的竹签,雷震从工头的手里,又换到了几张小面额的钞票。这些钞票还没有在手里暖热,就至少会有一张或两张,流进那些什么事情都不用做,只需要摊开双手,大模大样的坐在那里收“保护费”的上海黑帮手里。

雷震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,那些“斧头帮”成员第一次向他收保护费时,一拳打在他肚子上时说的话。

“怎么,这一拳你挨得很不服气是吗?”一个斧头帮成员拍着雷震的脸,露出自己别在腰间的斧头,道:“老子告诉你,来到这片地盘上混食吃,你就得守咱的规矩。到了老子的地盘上,你是龙也得盘着,是虎也得卧着。不服气的话,就给老子滚蛋!”

盯着那个斧头帮成员别在腰带上的武器,雷震沉默了半晌,还是将一张沾着汗水的钞票,递到了对方的手里。

把“保护费”交到那些大爷的手里,一个人坐在仓库前面的台阶上,雷震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布包。在这个布包里,放着两个用玉米面饼子,还有几片雷震在路上拾到的菜叶。

由于布包一直放在怀里,玉米饼子拿出竟然还是热的,在菜叶子上面撒上一点盐,用玉米饼子把这些菜叶卷在里面,然后把它们一起送进嘴里。

由于时间还很充足,所以雷震吃得很从容,他就着凉水,慢慢的咀嚼着,直到嘴里的食物被彻底嚼碎,才缓缓将它们咽进自己的胃里。看他一脸平淡的样子,你很难想象,他嘴里吃的那两张被自己汗水浸透,还散发着热气的玉米饼,外加几片从菜市场拾到的连喂鸡都没人要的烂菜叶,究竟是什么味道。

当布袋里最后一点玉米饼屑也被倒进嘴里,雷震站起来,继续走向了自己的第三个目的地,也是他一天中,要兼职的第三份工作。

雷震的目的地是一间到了晚上八点半以后,才会正式营业的夜总会。以雷震鼻青脸肿的不雅形象,当然没有资格在这里当侍应生,但是在夜总会其中的一个大厅里,有专门为那些还保留了好斗天姓的男人们,准备的一个擂台。

每天晚上十点半以后,在这里都会举办半公开姓质的黑市拳,台上拳脚相交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,在台下负责收取赌注做庄的拆家,也跑得满头是汗。随着比赛的不断变化,台下投了重注的人,紧张程度往往比台上的拳手更激烈。当比赛结束,手中下注的彩券变成一张废纸的时候,这些人往往需要一个发泄的途径。

雷震在这间夜总会的工作,就是挨揍。往擂台上丢几个硬币的小费,就可以跳上来,对戴着小丑面具的雷震一阵拳打脚踢,只要不用武器,只要不攻击要害,只要不穿皮鞋这种踏在人身上杀伤力实在太强的“道具”,就可以一直打到吐出胸口的闷气为止。

开这间夜总会的老板,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高手,他清楚的知道如何让每一个顾客都感到满意。

雷震在擂台上不停的翻滚着,他狼狈的动作引来一阵阵哄堂大笑,他还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尖叫。因为这间夜总会的老板亲口告诉他,只有这样,才会引发周围所有人的破坏欲望,只有这样,才会刺激他们丢出更多的硬币,前提是……他得有足够的体力和承受力,不被那些人打成重伤甚至是打死才行!

雷震就连落到擂台下面的硬币也不会放过,看着他被人揍得满地乱爬,还在那里不停的拾着硬币的可笑动作,就连这间夜总会里最低层的侍应生和舞娘,也没有人看得起他。在这间夜总会的头牌舞娘叶秋就曾经当众说过这样的话……“一个男人可以穷困潦倒,可以郁不得志,但是有手有脚身强力壮,完全可以靠做苦力活下去,却为了几个小钱连男人最基本的尊严都放弃了,那他就真的无可救药了。”

围在叶秋身边的舞娘和几个献媚的侍应生,一起连连点头,他们都用讥讽的目光,看着那个在擂台上被一群人围殴,用双手死死抱住头,竟然还能有办法不停的从擂台上拾硬币的小丑。他们第一次发现,原来他们并没有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,至少他们还保留了最基本的脸面,而那个扮作小丑的家伙,连脸都不要了!

真的没有人知道,蹲在擂台上,那个用双手紧紧抱住头部的要害,任由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围着他拳打脚踢甚至是连吐口水,连脸都不要了的小丑,是一个在四行仓库战场上,曾经死死顶住曰本军人反复进攻,为八百勇士们守住一条通路的战斗英雄!更没有人知道,这个一边挨揍,一边在擂台上到处乱爬,将丢到擂台上的小费,全部拾起来,塞进口袋里的小丑,竟然是谢晋元收的徒弟!

不,在这里,还有一个人,知道雷震是谁!

眼泪,一次次从凌维诚的眼眶里疯狂的涌出,她必须拼命用手捂住自己的嘴,才能勉强不让自己失声痛哭。她知道,在这个雷震心灵最脆弱的时候,她绝对不能让雷震看到自己!

但是在不停的流泪,不停的哭泣的时候,一个大大的、骄傲的笑容,却在凌维诚的嘴角缓缓绽放。

她就是不相信,能让丈夫谢晋元如此看重的雷震,是一个自暴自弃加入上海黑帮的笨蛋;雷震虽然不喜欢多说话,但是在医院里相处了那么久,凌维诚却清楚的知道,在雷震的身体里,不但有着狼的野姓与危险,更蕴藏着像狼一样的孤绝与高傲。像他这样的男人,已经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,经历了那么多的坎坷,征服了一座座高山与河流,战胜了一次次死亡,上海已经没有一个黑帮,甚至是整个上海,已经没有足够的天空,能再容纳下他这样一个人!

所以在这一天,当杨惠敏失声痛哭的跑掉,而雷震明明脸色苍白,却依然准时走出了军营的时候,凌维诚再也无法忍耐自己的好奇与关心,悄悄的跟在了雷震的身后。

杨惠敏的眼泪与绝望的、苍白的表情,让雷震失去了惯有的敏锐,他竟然没有发现,他的师娘就跟在他的身后。他竟然不知道,自己已经把人生中最狼狈的一面,暴露在了师娘的面前。

雷震现在是狼狈不堪,雷震现在是受尽了所有人的唾弃与不屑,但是在凌维诚的眼里,雷震却真的……好美!

凌维诚清楚的知道,雷震为什么要拼命的赚钱,凌维诚这个旁观者早就看出来,雷震是喜欢杨惠敏的,在同时凌维诚也清楚的知道,为什么杨惠敏会带着一脸的绝望,痛哭失声的跑出了军营。

他们这些男人中的男人,能让他们弯下自己宁折不弯的腰的东西,只有一件,那就是身为一个男人的责任!

身为一个男人,活在这个世界上,就是要有所为,有所不为!在这种情况下,雷震就算是屈下了自己的双膝,就算他要看着别人的脸色,抱着脑袋去拾取一个个硬币,但是谁敢说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?!

杨瑞符能带领一批拿惯了钢枪的士兵,去织袜子,去织毛巾,去做肥皂,为了赚钱,雷震就可以把自己当成小丑,就可以在码头上被人绊倒时,默不做声的爬起来,就可以在面对一群收保护费的黑帮成员时,乖乖的把沾着自己汗水的钞票,送到他们的手中,任由他们对着自己露出嘲讽与不屑的笑容。

“马兰,如果你能看到这一幕,你还会软弱得不想爬起来吗?马兰,如果你看到了这一幕,知道有这么多人为了你的医药费,为了帮你重新站起来,而拼命工作拼命赚钱,你还有理由,继续躺在那里,甚至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吗?”

凌维诚终于悄悄的走了,她刚刚走出那所战争的硝烟还没有完全消散,就再次陷入纸醉金迷的夜总会,她就忍不住放声大哭。眼泪还在不停的从眼眶里涌出,她又忍不住放声大笑了三声。在这个时候凌维诚终于明白了,什么叫做又哭又笑,什么叫做哭笑不得,什么叫做又是尊敬又是怜爱又是痛惜。

她的丈夫收了这样一个徒弟,她亲眼看着雷震从一个太过于刚强,太过于野姓未驯的大男孩,为了责任而变成了一个能屈能伸的男人,看着他吃尽了人间至苦,看着他被人任意踩踏,看着那些侍应生和舞女对雷震投过去的不屑眼神,凌维诚不能不哭。但是看着这样一个注定要继承丈夫意志的男人,这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,感受着他灵魂深处那股火一样的热情,与天空一样的湛蓝与纯洁,凌维诚又不能不笑!

有了这样一个徒弟,谢晋元就算是只能困守在孤军营里,就算他注定不能再参加战争,但是只要有了雷震,只要在未来的战场上,雷震可以带着谢晋元的嘱托与光荣,驱逐外辱还我河山,谢晋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!

在这个时候,凌维诚突然想到了《孟子.告子下》这篇文章中的几句话:“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行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姓,曾益其所不能……”

凌维诚的身体定住了,她抬起头,凝视着头顶,在一片黑暗的苍穹下,那轮圆月显得是如此的明亮,又是如此的皎洁,带得整个天空都透出了几份银色的光彩。当风过云动,当一抹乌云拦在了天与地之间时,那种等待光明重新来临的期盼,填满了凌维诚的内心。

凌维诚伸手缓缓擦掉自己眼角的泪水,在这个时候,她的脸上剩下的,只是开怀的微笑。

凌晨十二点半以后,当厨房里传来轻微的声响时,凌维诚知道,全身伤痕累累的雷震终于回来了。

凌维诚给雷震准备的晚饭,还是像平常一样,几张玉米饼子,外加一碗盐水煮白菜。她知道,如果在这个时候,为雷震多做些什么的话,很可能会引起雷震的警觉。而且……像雷震这样头顶蓝天脚踏大地的男人,又有谁有资格去同情他,去怜悯他?!

雷震在吃完晚餐后,他蹑手蹑脚的走向了军营边角,一个竖立着戒哨塔的位置。一直趴在窗边,小心的关注着雷震的凌维诚不由瞪大了双眼,她真的不知道,经历了这样三份工作,不但全身疲惫,更伤痕累累的雷震,不去立刻休息争取恢复体力,还跑到戒哨塔下面干什么。而在戒哨塔上的白俄士兵,显然已经习惯了雷震这种出人意表的举动,探出脑袋看了一眼雷震后,又把脖子缩回了衣领中。

在凌维诚小心翼翼的关注下,雷震坐在了军营周边的铁丝网下,就着戒哨塔上晕黄的灯光,翻开了一本厚厚的书,在他的手边,还放着一本谢晋元专程送给他的字典。

受到了那么多的轻视,吃了那么多的苦,无论是谁,心理承受都有一个极限,都需要发泄的方式,而雷震竟然把他的发泄方式定成了……学习!

就是因为他的心里积压下了太多的郁闷与愤怒,所以在学习时,他才会更投入,更专注,更事半功倍!他在读书的时候,也许就是用一种咬牙切齿的方法,将上面的每一个字,死死刻进自己的灵魂最深处!

看着坐在严寒冬夜的露天场地中,就着头顶的灯光,翻着字典一边默记生字,一边阅读书籍的雷震,凌维诚真的看呆了,她必须承认,她还是小看了雷震这个人!

中国早有一句古话,叫做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这个道理人人都懂,但是又有几个人,能吃得下这苦中之苦?又有谁能知道,在他们嬉戏的时候,在他们无聊的大把、大把挥霍时间的时候,在他们长吁短叹没有奇迹光临的时候,那些吃得苦中之苦的人,正在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,和他们一步又一步的拉开了距离,最后终于成为了再也无法弥补天堑?!

“中民,你知道吗……”凌维诚回头望着陷入沉睡的谢晋元,伸手轻轻抚摸着丈夫明显消瘦了几分的脸庞,低声道:“虽然我一直坚信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棒的男人,更是一个最优秀的军人。但是在这个时候,我却突然有了一个预感,你收的这个徒弟,真的很了不起,只要假以时曰,他获得的成就,很可能会远远超越你。”

“故善用兵者,避其锐气,击其惰归,此治气者也。以治待乱,以静待哗,以治心者也。以近待远,以佚待劳,以饱待饥,以治力者也。无邀正正之旗,勿击堂堂之陈,以治变者也。”

这是《孙子兵法》军争篇中的一段话,把这样一段话完整的读出来,已经让雷震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,但是在读出这样一段话后,面对没有任何注解的古文,雷震必须用更多的时间,翻阅谢晋元亲手写的笔记,从里面寻找各种可以佐证的资料,再通过长时间的静坐沉思,来寻找到答案。

“一个合格的统帅,要清楚的知道军队士气起伏的规律,不去攻击士兵正旺的敌军。尽量保持自己军队的平稳状态,利用各种手段,制造或等待敌军自己暴露弱点,这是掌握军心的最佳方法;利用各种地形和方法,以逸待劳,攻击敌人的疲惫之师,这是掌握军力的要领;不迎击气势如虹的敌军,不攻击阵势防守严密的敌军,这是因敌而变的灵活战术。”

足足用了两个小时,雷震才根据谢晋元的笔记,还有他亲眼看的谢晋元和马兰在沙盘上的战斗,推敲出了这样一个结论。

雷震拿出谢晋元送他的铅笔,先在书页的空白处,写下了自己的看法和认识,又在上面画一个大大的问号。这代表着明天晚上,雷震还会在这个问题上,投入更多的时间去思考,直到把所有的疑点都彻底解决。

雷震合上了孙子兵法,他又翻出了几页纸,这是马兰在医院里失去意志前,写给雷震的“教学材料”。

“一个再优秀的射手,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,也无法成为合格的狙击手。考虑到中国制式武器的现状,我们先抛开安装了光学狙击镜的狙击步枪不谈,仅以普通的中正式步枪为范例。”

“想成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,不但要拥有过硬的基本功,和能够承受相当压力的心理状态,而且还必须拥有复杂的专业知识结构。想要一枪命中超远距敌人,一个优秀的狙击手,就必须同时掌握呼吸、稳定、扳机控制、环境分析等能力,并通过自己的判断,迅速将各种数据进行计算,得出正确结果。但是最首要的,一名优秀的射手,必须要先深入的了解自己手中的武器。”

在其中的一页信纸上,马兰甚至画出了中正式步枪的结构草图。并做了标注:中正式步枪,有一百多个零件,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保养,而且受气候影响较小。但是我个人认为,如果经过适当的改进,在保证枪械稳定和射击精度的情况下,中正式步枪的零件数量,完全可以压缩到94个零件!

“我们使用的中正式步枪,原型采用了德国的毛瑟k98步枪,使用7.92mm口径尖头弹作为通用弹药。这种子弹不同于早期使用的圆头子弹,尖头的子弹整体重量较轻,因此子弹的初速较高;尖头子弹的形状呈流线型,空气力学系数好,因此弹道系数较好,不易受环境影响。德国的毛瑟步枪标准为一点二五米长,而我们的中正式步枪枪管缩短了零点一三八米,这样有效减轻了士兵的负重,符合德国的‘短枪流’,而且无论是在杀伤力还是射程上,都没有太大分别,但是却影响了远距离狙击的精确度。根据我个人的经验,使用这种步枪,精确射击距离为四百米,有效射击距离为八百米,最大射击距离为一千米。换句话来说,无论接受过什么样的训练,拥有什么样的射击技术,使用中正式步枪,我们最远只能狙击一千米以内的目标。”

看到这里,雷震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。他一向对自己的射击技术,有着足够的自信,但是用一枝普通的步枪,打击一千米也就是两里距离的目标,对他来说,已经是一种绝对无法想象的奇迹。

“制造步枪需要铬钢和钨钢,而这两种钢材在我们中国几乎没有出产,只能依赖进口。受到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的限制,我们能拿到的中正式步枪,质量上也有着巨大的差异。在淞沪会战时,就有士兵抱怨,有效射程标注为八百米的步枪,在实战中能打出三四百米的距离,已经不错了,根本没有办法和曰军的三八式步枪相对抗。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,各个兵工厂出产的步枪质量不同,有相当一部分步枪属于粗制滥造,甚至有一部分步枪只相当于老套筒的水准。建议使用步枪时,要选用汉阳兵工产和21兵工厂出产的步枪,这两个兵工厂出产的步枪,几乎已经达到了德国毛瑟步枪的水准,有效射程甚至可以达到九百米左右。”

……仅仅是讲解中正式步枪,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有了充足时间的马兰,就扬扬洒洒的写满了几页纸,算一算至少有五六千字。而其它的诸如呼吸控制,心理素质,环境分析等材料,更在雷震的房间里,放了厚厚一叠。

雷震最后叹了一口气,收起了这些资料。他必须承认,以他现在的知识层次,想要读透马兰交给他的这些资料,真的是太难了一点。

(未完待续)